去法院打离婚官司时,法官不会直接跳过婚姻关系认定环节直接处理孩子的抚养安排,整个审理过程会拆成两个独立的法律认定环节逐层推进。
判断能不能判离婚的唯一核心标尺,是两人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碎且没有修复的可能。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要是夫妻一方存在长期出轨和第三者稳定共同生活,或是多次对家庭成员动手打骂、遗弃患病或无自理能力的家人,又或是沾染上赌博吸毒的恶习多次劝导仍不改正,两个人因为感情完全合不来连续分开居住满两年,出现这些明确的法定情形时,法院经过调解完全没有挽回余地的,就会依法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经过法院审理,认定两个人的感情还没有到完全破裂的地步,哪怕双方就孩子归谁带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法院也不会直接判决离婚。
等法院确认准予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才会进入子女抚养事项的认定环节,所有判定的出发点都围绕怎么给孩子提供最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展开。还没满两周岁的孩子,除非母亲存在重大传染性疾病等完全不适合带娃的特殊情况,一般都会直接判给母亲亲自照料。孩子已经满两周岁的,法官会逐一对比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平时照料孩子的时间多少、孩子目前长期生活的环境是否稳定等各类实际条件,做出更适配孩子成长的判定。孩子年满八周岁的,法官会单独和孩子沟通,充分尊重孩子自己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的真实意愿。没有直接拿到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约定或判定标准承担部分或全部的孩子生活开支,同时也依法享有定期探望孩子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