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讼离婚的审理期限以案件适用的程序作为判定标准。
简易程序处理的离婚案件,审结时间从立案当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普通程序处理的离婚案件,审结时间从立案当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案件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时间的,经受理案件的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六个月。
离婚案件的判决出具时间,与庭审推进的具体进度、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直接相关。涉及财产分割分歧较大、子女抚养争议突出的案件,判决出具时间会相对延后。案件事实清晰、双方争议较小的,判决会在对应程序的法定审限内完成出具。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且原告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等法定判离情形的,法院通常会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