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打民事官司的时候,都想着全权委托律师自己不用跑法院,这种思路放在普通的借贷、合同纠纷里大多没问题,但要是碰上个离婚官司,可就不能这么偷懒了。
按照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要求,哪怕你已经请了律师做你的诉讼代理人,只要你本人意识清楚能正常表达想法,离婚官司里你就必须亲自到场。真的有特殊情况实在没法到场的,也得提前给法院交一份自己签字的书面意见,把关于离不离婚、财产怎么分这些核心想法写清楚,不能全由律师代劳。
之所以卡得这么严,是因为离婚官司和普通财产纠纷不一样,它直接关系到你和配偶的身份关系解除,离不离是没法让别人替你做决定的,法院也得当面确认你俩的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完全破裂,没法再修复,这些细节光靠律师转述根本没法核实清楚。
要是你是离婚官司的原告,收到法院传票之后没什么正当理由就不去开庭,法院会直接按你主动撤诉处理,等于你这次等于没起诉。要是你是被告收到传票不肯去,法院也能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直接做缺席判决,你相当于直接放弃了自己答辩、提异议的权利,反而容易留下对自己不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