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提前在家写好、甚至双方都签完字的离婚协议,到了民政局才被告知不符合要求。按照现在的协议离婚流程,正式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的那版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在民政局现场当着工作人员的面签署,之前在家签好的版本没办法直接用。
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后,并不会当场拿到离婚证,接下来有整整三十天的冷静期。这段时间里,要是有任何一方突然反悔不想离婚,直接带着本人身份证去之前提交申请的民政局,就能撤回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不用征得对方同意。
冷静期的三十天到期之后,还有接下来的三十天申领期。这段时间里必须两个人一起亲自到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只要有任何一方没到场,或者两个人都没主动去申请,之前提交的离婚申请就直接自动算作撤回,相当于没提过离婚这回事。
民政局收的离婚协议里,不能只写双方自愿离婚,还得把子女后续由谁直接照顾、抚养费怎么出、探视时间怎么定,共同财产具体怎么分割,还有夫妻共同的债务要怎么分担这些内容,全部协商一致写清楚,有缺漏的话可能通不过审核。
很多人以为只要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就算离婚成功,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只要没走完整个离婚登记流程、没拿到民政局发的离婚证,两个人的婚姻关系就依然存在,就算手里有双方都签完字的离婚协议,这份协议也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当做后续财产分割、抚养权判定的直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