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被他人恶意借刑事程序追究责任的情况,首先别慌着乱找渠道,得先分清楚这次立案是公安按公诉案件立的,还是对方直接去法院提的刑事自诉,这两类的解决路径完全不一样,搞错了反而会耽误时间。
如果是公安做的立案决定,你可以直接向当初出具立案通知的那一个公安部门提交书面的异议申请,把能证明自己完全没碰过相关犯罪行为的证据一起附上,直接要求他们撤案。要是公安这边没通过你的申请,你还能去找和这个公安平级的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核查后确认确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正式通知公安必须撤掉这个案子。这段时间别刻意躲避调查,主动配合沟通、提交手里的清白证据,反而能避免后续出现更难处理的不利记录。
要是这根本是对方捏造假事儿,跑去法院提的刑事自诉,你收到法院寄来的起诉状副本之后,第一时间准备好书面答辩材料,把对应的无罪证据一起交上去就行。要是对方编的情节足够严重,你也可以直接在这个自诉案件里提反诉,要求追究他诬告陷害的责任。
要是这个恶意立案的过程里,你的名誉、财产平白受了损失,你之后还能单独去提民事诉讼要赔偿,也可以在当前的刑事程序里直接申请要求对方退赔。如果办案过程中公安还有违规查封、扣押你私人财产这类违法侦查操作,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或者同级监察委员会投诉,符合条件的还能申请国家赔偿。这类程序越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越好,律师可以帮你调取完整的立案案卷材料,撰写规范的法律意见,比自己零散提交材料的效果好很多,能最大程度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