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走完一审诉讼程序,法院必然会向当事人告知判决结果,这是不同诉讼类型都要遵守的法定程序。
民事刑事行政三类案件,不管审理过程是否对外公开,宣告判决的环节全部要公开进行。如果是当庭直接宣判的,法院要在十天之内把判决书寄送给当事人。如果是择期另行宣判的,宣判当场就会直接把判决书交到当事人手上。宣告判决的同时,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告知当事人拥有的上诉权利,具体的上诉时限,以及需要提交上诉材料的对应法院。
法院传递判决书的合法途径包含直接交到本人手上,现场留置送达确认签收,经过当事人同意后以电子文书形式发送,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走邮政快递寄送,转交相关特殊机构代为交付,以及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时采用的公告送达。所有送达方式都要以保障当事人能实际拿到文书为前提。要是当事人迟迟没有收到任何判决相关文书,可以直接联系案件的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核实当前的送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