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没能成功,会被法院告知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再起诉,不少人搞不清这个等待期到底有什么限制。按照民诉法的相关规定,之前已经被判决不准离婚,或是经过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要是拿不出新的突发情况、新的起诉理由,在六个月内又去提交离婚申请的,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这个六个月的起算点,是之前那份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正式生效的当天,不是你收到判决书的日子,这点要特别留意。如果之前的离婚案里的被告,反过来要主动起诉离婚的,不管距离之前的判决生效有没有满六个月,都不受这个时间限制,可以随时去提申请。
大家常问的新情况新理由,不是随便编两句感情不和的新抱怨就能算的,得是真的出现了民法典里明确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重大变故。比如对方这段时间突然出现重婚或是和第三者长期同居,动手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人,有赌博吸毒的恶习反复劝也不改,或是两个人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实打实分居满两年这类的情况。这些事由的出现,足以说明夫妻关系已经恶化到了新的严重程度,不需要等满六个月就可以直接起诉。
还有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细节,第一次起诉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接下来又持续分居满一整年,这时候任意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原则上就应当准予离婚,不用再被之前的条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