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通过调解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后,拿不准这类处理结果算不算最终定论,会不会后续还出现程序反复的问题。
法院正式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属于具备终局效力的法定结案文书,和生效离婚判决的法律效力完全等同。只要双方都签字签收这份调解书,即刻产生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后续不能就同一离婚事实再次起诉,也没有上诉的渠道,还能直接凭这份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相关约定内容。
如果是诉讼过程里形成的调解和好笔录,或是双方私下自行协商签署的离婚协议,都不属于具备终局效力的定论。调解和好的情况后续要么由法院出具对应文书,要么原告方办理撤诉,两人的婚姻关系仍然维持原有状态。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必须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部门完成离婚登记领到离婚证,或是经过法定的司法确认流程,才会产生对应的法律效果。
经过法院调解离婚是合法的离婚结案方式,只要调解书生效,就和一审生效离婚判决的效力没有任何差别,不存在后续额外的补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