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时拟定的房产处置约定,只要完成司法确认,就能直接拥有和离婚判决书同等的强制执行力,后续对方反悔耍赖也不用重新走完整诉讼流程。
你要先把所有房产相关的核心细节提前协商敲定,不能留模糊空间。内容要写清房产的具体坐落位置、不动产权证编号、实测面积,明确产权是归单方所有还是双方按份共有,拿房一方要支付的补偿总金额、付款时间和付款路径,剩余未还贷款由哪一方承担,过户的具体时限、双方的配合义务,拒不付款或者拒不配合过户的违约金计算规则,还要提前约定好房产交付时间、过户产生的税费由谁承担。要是房产还在还贷、没拿到完整产权或者牵扯到第三方共有份额,必须提前想好对应的处理方案,必要的话先去问清楚贷款银行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办理要求,避免后续约定没法落地。
把这些协商好的条款全部纳入离婚调解协议提交法院,法院会核查内容是不是双方自愿签署,有没有欺诈胁迫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核查通过后,双方要在法庭工作人员见证下签署调解笔录和正式调解协议,签收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这份调解书从双方签收那一刻就正式生效,对方之后要是不肯按约定付钱或者配合过户,你可以直接拿着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用再单独起诉。签收完之后要尽快带着调解书和生效证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过户,有剩余贷款的还要同步联系银行办理还款主体变更或者抵押信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