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父母对成年子女所欠债务没有法定偿还义务。成年子女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个人债务由其本人财产清偿;债权人原则上只能向欠债的成年子女主张,不能要求其父母偿还。
但有以下例外或特殊情形需要注意:一是父母自愿代为偿还的,属于自愿履行,不能据此反推父母有法定义务;二是父母为子女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或与子女共同借款、共同签署合同、明确承诺加入债务的,则可能依约承担担保责任或共同债务责任;三是子女去世后,父母若继承其遗产,应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债务,放弃继承的则可不负清偿责任。
因此,若债权人仅以“父母子女关系”为由要求父母还债,通常缺乏法律依据。建议结合借款合同签署人、款项用途、是否有担保或共同借款等事实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