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限价房的离婚财产分割,最核心的前提是先厘清这套房子的产权属性。
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入的限价房,不管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哪一方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其中一方婚前全款买的,这套房就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办理离婚时不需要参与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置,婚后两人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的归属优先归登记产权的一方,另一方可以主张要回婚后共同还贷的全部款项,以及对应时段里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金额。
如果确认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限价房,优先由两人自行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要注意这套房子是否满足上市交易条件、有没有拿到完整产权。如果购房时间还没达到当地规定的限价房上市交易年限,没有取得完全产权,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会结合实际情况判定由某一方暂时居住使用,等后续房子满足交易条件、拿到完整产权后,双方要是还存在分割争议,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已经拿到完全产权,法院会参照普通商品房的分割规则,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定,同时结合双方实际出资情况、当地住房保障政策细节确定合理的分割比例,拿到房子产权的一方,要按照当下的房产市场估值,给另一方对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