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知道房屋征收哪些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征用”。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的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或劳务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主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公益性。公益性是行政征用的核心,如果是为了个人或组织的私益,则其只能租用或购买。二是强制性。强制性是行政征用的保证,行政征用权是一种社会公共权力,可以无需相对方同意而强制征用其财产。三是补偿性。补偿性是行政征用的重要法律属性,公民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现代社会的普遍原则,如果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强制征用私人财产,就必须给予合理补偿。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的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其特征是:
(1)它是行政主体针对相对方实施的一种单方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征收的实质在于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的财产所有权;
(3)行政征收的实施必须以相对方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行政征用与行政征收有共同特征,如:公共目的性、强制性、法定性、可诉性。但他们的不同之处更加显而易见:行政征用是有偿的、相对人是不可预知的,而行政征收则正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