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从每个案件结案后的下一年起算,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的性质、类型、 特点,凡属行政复议机关需要长远利用的档案,划为永久保管。凡属在相当 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凡属在 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 )永久保管:涉及房屋、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 滩涂、海域等不动产权益的案件;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 政行为违法的案件;反映一定的社会历史情况、有代表性的案件;其他需要永 久保管的案件。
(2) 长期保管: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案 件;申请人超过10人的案件;其他需要长期保管的案件。
(3) 短期保管: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复议终止 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其他需要短期保管的案件。以上是我对 行政复议案件档案案卷档案管理的问题答复,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