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2人
专家导读 档案行政复议的申请条件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如向其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档案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一、档案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档案行政复议申请条件规定如下: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如向其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 适用本规定。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承担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以及对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行政复议机构调查行政复议案件 , 应当由 2 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

二、行政复议的种类

1.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 , 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 , 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 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联系方式、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

被申请人的名称 ;

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

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

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

2.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 , 承办复议人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制作笔录 , 由申请人核对后签字确认。

三、行政复议的原则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 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 , 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 , 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 , 即发生法律效力。直接送达的当事人应履行签字手续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履行 。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1.6k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档案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1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1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4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02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0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2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2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6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7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档案丢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档案丢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因为保存档案的部门是当地的行政部门,因此对于档案丢失的情况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来寻找丢失的档案,或者进行档案的重新填写或者补充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舅舅在县城周边,对政府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现在请问一下行政复议案件档案案卷档案管理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从每个案件结案后的下一年起算,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根据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的性质、类型、 特点,凡属行政复议机关需要长远利用的档案,划为永久保管。凡属在相当 长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长期保管,保管时间为60年。凡属在 相对较短的时期内需要查考利用的档案,划为短期保管,保管时间为30年。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 )永久保管:涉及房屋、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 滩涂、海域等不动产权益的案件;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 政行为违法的案件;反映一定的社会历史情况、有代表性的案件;其他需要永 久保管的案件。
(2) 长期保管: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案 件;申请人超过10人的案件;其他需要长期保管的案件。
(3) 短期保管: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复议终止 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其他需要短期保管的案件。以上是我对 行政复议案件档案案卷档案管理的问题答复,希望对你有帮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档案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多久
一般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60天,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从当事人知道相关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过,也不是所有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都是60天,比如对违章罚款处罚有争议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就是15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们家里的一个亲戚因为被公安部门给刑事拘留了,他老婆不服要去复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
一、申请
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4、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和要求;
(4)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二、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上述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三、 审理
1、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准备。
(1)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2)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着重审阅复议申请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如农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被申请人的书面答复。
(3)调查取证,收集证据。
(4)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
(5)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个人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2、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这是符合行政效力先定原则的,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即推定为合法,对行政机关和相对人都有拘束力。但为了防止和纠正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给相对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3、复议申请的撤回。在复议申请受理之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之前,申请人基于某种考虑主动要求撤回复议申请的,经向行政复议机关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四、决定
1、复议决定作出时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2、复议决定的种类
(1)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有两种情况:一是认为原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越权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二是被申请人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决定撤消。
(3)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有两种情况:
一是拒绝履行。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明确表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二是拖延履行。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也不明确表示履行的,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撤消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5)决定赔偿。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申请人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6)决定返还财产或者解除对财产的强制措施。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3、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处理。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提出审查申请,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不合法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依法作出:
(1)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
(2)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4、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制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者,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3)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请求和理由。
(4)行政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5)行政复议结论。
(6)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法院起诉的期限(如为终局行政复议决定,则为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7)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年、月、日。
(8)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定代表人署名,加盖行政复议机关的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行政复议决定外,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于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被申请人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行政复议去哪里复议?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是上一级主管部门。2、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关是上一级地方政府。3、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这种机关通常实行“自我管辖”。这种情况下,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0w+浏览
行政类
朋友前段时间无缘无故收到了闯红灯的罚款单,他认为不合理要行政复议,请问行政复议第六七条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以上是对行政复议第六七条内容是什么的解答,希望能够碰到你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实际上只要符合我们国家《行政复议法》当中的规定完全是可以的,比如说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的情况之下,是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合理吗?
《行政复议法》中规定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是合理的做法。相关部门或者机关对于某一个事件作出的处理结果或者行政处罚如果当事人不能认同的,都是有权在规定的时间限制内提起行政复议的。
10w+浏览
行政类
我朋友最近就要申请行政复议了,但是具体的内容我也不是很清楚,咨询下行政复议条例受理范围
[律师回复]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服,不能依照本条例申请复议:

(一)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

(三)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不服的;

(四)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条例受理范围如上所述
我哥哥最近打算申请行政复议了,但是很多事情也不是他一个人能搞定的,咨询下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
[律师回复]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以前,又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行政复议机关同意从而终结行政复议活动的制度。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一般有五种情况:第
一,申请人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后,确实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适当的,没有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主动提出撤回复议申请;第
二,申请人为了规避法律而提出撤回复议申请。主要是指申请人申请复议后得知,行政机关执法不严,对一些违法行为处理过于从宽从轻,害怕加重,为规避法律而申请撤回复议申请;第
三,被申请人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即主动撤销或者变更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对此表示同意并申请撤回复议申请。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发现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主动撤销或者变更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因此而不再受处罚或能够接受变更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撤回复议申请;第
四,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但又怕复议后被申请人对其进行打击报复,而要求撤回复议申请;第
五,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被申请人怕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变更,影响其形象等,利用一些不当的手段,采取各种方法向申请人施加压力,逼迫申请人违心地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事纠纷 > 档案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