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术语,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法律的定义,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它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两种,自然现象诸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社会现象如战争、海盗、罢工、政府行为等。
不可预见因素,指经济活动中合同双方事先都没预计到会发生的、合同也没为此约定的经济事项的突变或遗漏因素。发生后,就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不可抗力是不可预见因素的一种。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