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要根据投资者的投资情况判断。
解析:
法律对此没有做强制要求,但一般来说肯定需要的,这是必不可少的。
这是属于合格投资者的一项保护制度,即使你是做了决定一定要投,有这个投资冷静期和回访制度也没什么影响,何况可能有些投资者没有确定,等签了合同就后每又来不及了,这项制度很有必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
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