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立案是正确的。原告起诉必须明确对方的常用住址,能够找得到联系上的地址。否则,无法进入法律程序。和身份关系相关的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也就是离婚案件审理时双方必须都要到法院,委托代理人也不能代替本人到庭。你的案件即使是立案了,因找不到对方,案件就会中止,这样法院还不如不立案。有人说宣告失踪,但是女方家人知道她在哪里,宣告失踪的理由不成立,况且宣告失踪需要2年时间且主要是为了财产管理而设计的制度,如果再等2年宣告死亡,才可以再结婚,4年时间代价也很大的。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其家人联系上她,协商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