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公证过的,还是没有经过公证的继承房产,被继承人亡故后,都是可以过户的。所谓的房屋的继承,指的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就可以被继承人继承。具体的办理流程是:
1、继承需要带(1)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具的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
(2)到自己的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最好到所在派出所开具一份户籍证明——不是必须的!);
(4)被继承的房产证;
(5)公证书(当没有继承公证书时,可以用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2、到房产交易中心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3、公证费用,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当已有公证材料时,一般会看公证费发票,如果你前期所缴纳的公证费不足房地产评估价的2%,往往会让你重新公证,让你多花一点钱。如果你前期的公证费,交足了,不会让你再多出。
4、房地产价值评估费,费用标准档次是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计算,这个计算比较繁,但你放心,他们会按文件规定办理,不会多收。
5、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费用标准是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
6、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房地产,免交契税。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而是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契税标准是房屋评估价的1.5%。
7、其他注意事项:(1)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这些表格可以直接到收件窗口领取。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则需要提交委托书、公证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核准,随即归还给受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