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者责任险和亲戚的解答如下:
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有两点:
一、李先生撞的是自己的妻子,存在骗保嫌疑。
二、第三者责任险不赔家人。
首先,我们撇开骗保这一事不谈。就说这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对此各大保险公司、各保险条款,都有明文规定:第三者不包括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先不说是否每位买保险的车主都明确被告知这项免责条款,就算车主们都知道第三者不赔家人,保险公司就真的可以免责吗?
答案是否定的。
法院的判决很好地阐述了这一点:
一、对夫妻俩隔离询问后认定此事是意外,非骗保。
二、第三者责任险对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免责这一项条款无效。
三、保险公司并未对车主尽到相关条款的告知义务。
根据《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保险法》特别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据此,保险公司利用己方强势以预先设定的格式免责条款,缩小第三者的范围,以最大化免除自己的责任,没有法律依据,该格式化免责条款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通过此案件,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保险条款明确声明对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免责,但这并不合法。所以,今后如果有车主不慎撞到自己的家庭成员,理赔时遭到了拒绝,大可以采取向法院对保险公司起诉的方式,依法捍卫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