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是一方诉讼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公开宣告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在判决或者裁定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之前提出二审诉求的法律文书。
管辖权,指的是人民法院根据诉讼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按照人民法院的级别,或者诉讼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常住地所在地址,由不同级别或者与住所地、常住地所辖的人民法院管辖依法承担受理或者审理。
无论是离婚案件还是其他民事案件,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常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您的“关于管辖权问题离婚上诉状”究竟是对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管辖权不服呀,还是对人民法院判决子女的监护权(或者抚养权)归属问题不服呀?或者是因为协商协议离婚时对子女监护权的归属分歧严重,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加以确定呀?
根据您提出问题的表达情况来看,您最好到人民法院的立案庭请工作人员在立案时为您书写诉讼状;或者聘请律师代理书写诉讼状。
如果是对一审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子女监护权(或者抚养权)的判决不服而提出上诉,那么,在诉求理由方面将您认为不服判决的理由和证据表达清楚即可。
同理,建议维持管辖的上诉状如果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向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诉求方面将您认为不服的理由和证据表达清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