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他人的孩子或孤儿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及一定程序的,
首先你要符合领养孩子的法定条件,
其次你要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产经批准后方可领养。 并且你要想收养孩子必须先符合以下条件,
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才可以登记上户口,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