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仅在运输合同中约定由承运人向收货人代收货款,没有约定未能收到货款的法律后果。此情形下,不应支持托运人直接要求承运人支付货款的诉讼请求。因为支付货款是买卖合同中买方(收货人)的主要义务,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理,买卖合同只能约束买卖双方,买方才是支付货款的责任主体。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在运输合同项下,承运人并不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即便双方约定承运人有代收货款的义务,但如未约定代收不来的法律后果,也不能当然推定应由承运人担责。只要承运人举证证明其已履行了代收义务就应认定其合同义务已履行,托运人应依据买卖合同等向收货方主张权利。以上便是承运人侵吞代收货款起诉状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