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家有承包土地来搞种植,现在父母年纪都大了。没有精力去打理,想要问一下农村承包的土地子女有继承权吗?

帮助10人 1.6w浏览 匿名 2018-05-15 湖南湘潭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从这两条可以得出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的是有区别的继承制度:
      
    1、在耕地与草地的家庭承包当中,承包经营不发生继承问题,只有对承包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这里暗含的原因是家庭承包强调的是福利性及生活保障,且一般周期较短,如允许继承,将会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造成损害。如前所述,家庭承包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故当承包期内承包户的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如果承包户还在,承包地由户内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耕种,不发生继承的问题;但当承包户的家庭成员死亡,造成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如该户只有一人,或者该户头上的成员全部死亡,这种情形下为避免已有承包地的承包方的继承人因继承而获得两份承包地,故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精神,承包关系终止,由发包方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林地承包中,承包人死亡的,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权。允许林地继承,主要是考虑到林地的承包经营与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相比有其特殊性。林地承包的期限与收益周期均较长,投资大,风险大,如不允许林地继承,很难使前一承包方在其死亡时获得因履行合同所获得的收益,不利于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还可能出现滥砍滥伐,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也易导致发包方与继承承包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当然,此时继承人对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以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限为前提。对于那些另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是在另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或是取得了城市户口、在城市就业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都有权继承,即继承人不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要注意的是,同耕地和草地一样,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林地承包也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也不发生继承的问题,应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全文
    12 2018-05-15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因家庭承包还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继承权不同。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针对“其他方式的承包”,该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权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项规定实际上是针对上述“四荒”地做出的,并不包含耕地,对于耕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现有立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赋予公民对耕地承包的继承权,会出现以下导致农村耕地承包合同履行失控,日益减少的农村耕地变得更加紧张,耕地承包合同失去原有的本质和意义,挫伤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等不利影响。譬如继承人系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户,如果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明显多于其他村民,有违公平原则。再如继承人系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如果继承了被继承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由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耕种,出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争田夺地的混乱局面。这有违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收益权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享有的性质,而且侵犯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利益。
    有人认为《物权法》明确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为用益物权,既然是物权,那么作为财产权的用益物权可以继承,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可以继承的。
    其实,以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用益物权是农户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通过合同方式、无偿取得的一种财产权。因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严格限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享有,这种财产权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因此,它不具有可继承性。
    因此,我国土地承包法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未予支持,而确定了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模式。家庭成员对于土地承包权在性质上是财产的共有关系,即用益物权的共有。因此,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所谓承包土地“生不添,死不去”。若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因为耕地不属于该户的私有财产,其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承,该承包经营合同因“户”这一主体消亡而终止,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另行发包,或严格用于解决农村新增人口的生活用地矛盾。只是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回耕地时应当将土地上的收益抵偿给继承人。
    上诉就是农村承包的土地子女有继承权吗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全文
    14 2018-05-1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5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在我国农村承包的土地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键咨询
  • 常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8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7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4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6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3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0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0****63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0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5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5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1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3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3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7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4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衡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0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6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5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7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家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2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娄底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7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6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湘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2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4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8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衡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0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3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3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岳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郴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5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0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3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株洲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4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0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3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5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邵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湘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益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5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连云港152****942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0****249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230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权能继承吗
从小就生长在农村的小伙伴们应该都不陌生的,家里面的耕地基本上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但是这种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的性质是永远都不会发生改变。并且在农村,人们现在越来越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权能继承吗?在这里小编可以告诉大家,在当事人去世以后土地仍然可以被继续承包,但是这种关系不是继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在农村农民怎么承包农村土地?
农村承包土地的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并且实施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其内继承承包权继续承包。耕地和草地等农业用地其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73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可继承吗?
当继承人是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原先的承包户死亡的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的,在判断农村土地的承包权是否可以继承时也是会先确定继承人是否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当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时,该土地的承包权也是会取消并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