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土地流转来说就是村集体将土地发包给农民承包,当农民对于这块土地既有承包权又有经营权的时候,农民就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程序再次转包给第三方。实际上也有很多农民已经这么做了。
而通过不断的了解后得知现在的做法也无非就是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承包权人和流转后的经营权人商量后决定,这种情况往往是承包权人占居主导,因此补贴也大多是承包权人使用的;二是承包权人将惠农补贴投入到经营权人的资本中,作为参股分红;最后一种就是承包权人将惠农补贴折价后要求保证一定的本金来参与经营权人的股份中获得红利。但实际哪一种,似乎都在照顾着土地承包权人的利益。
这一点也在农业部2005年下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有了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这是在明确的保护农民的利益,保护承包土地人的利益。
无论怎么去做,目的都是为了带动农民一起干,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的创造力,服务于农村,发展于农村。不断的完善各种农村机制体制,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推动农村的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