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人想与某个子女生活,是老人的心愿,应予尊重。但如果这个子女不愿意和老人生活,那只能是这个子女与老人间的协商问题,与旁人无关。
2、老人想住敬老院,也是可以的。费用由所有子女分摊。
3、老人留下的存款,如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无遗嘱先由周老人划分一半为夫妻共同财产,余下一半由老人与所有子女按人头平均分配。遗嘱分割协议,应由所有继承人共同协商分配,协商不成按法律规定份额平均继承。未有所有继承人在场(签字)的继承协议,在有异议的情况下,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4、二女儿有权利要求其他子女共同承担赡养义务,比如协商让他们出钱、物。
如果不赡养父母拘留了,可以了解上面的内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