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种情况来谈。
第一种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检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后,一般简易程序在一个月内要开庭。普通程序。一个多月之内要开庭。
第二种情况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后,一般也要分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一个月内要开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两个月之内要开庭。如果要发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传票的,一般是三个多月,到四个月之间要开庭。
第三种情况是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法院接到起诉以后,也是一般一个多月之内要开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