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身份已确认的非婚生子女监护人之确定①生母优先监护历史上,非婚生子女的监 护权长期属于生母。一方面科技之不发达致使对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推定较为困难 ; 另一 方面传统的社会和道德观念都认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不应承担监护的权利和义务。由 此可见立法基于对非婚生子女之生父母的性别歧视以及男女不平等的原则,将非婚生 子女的监护权授予其生母。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准确推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已不再 是科学难题。男女平等原则已成为社会努力实现的目标,但是在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 问题上,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坚持生母优先于生父享有监护权。对此,我们认为应以子 女利益为依据。从医学的观点,认为生母监护对未成年子女将来人格的形成与发展最 有益,因此站在保护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的立场由生母监护最为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