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离婚起诉书财产分割清单,希望以下内容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起诉状;
2、结婚证书;
3、身份证;
4、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
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二)规范书写起诉状。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这里,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罗里罗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全部写在诉状上,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