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法》第二十五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第二十六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除收养关系并不是一纸协议那样简单,因为收养关系的形成与解除往往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因此在解除收养关系的时候,法律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来说,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存在收养人虐待被收养人等情况或是子女已经成年而关系恶劣无法共同生活的,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对于收养关系存续期间,收养人所支付的经济开销,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像钱萌这样经过养父母抚养长大的成年养子女,即便是在收养关系解除后,依照法律也需要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给付生活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自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上述就是能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