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程序: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农村户口分户所需的材料有村小组证明、村委会证明、以及家庭成员签字按手印的文件(可手写、可打印)。同时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你本人户口本原件、一寸照片。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扩展资料: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办理分户,需要以下条件:
(1)一家人在同居的状况下,因工作、结婚或经济独立而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