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书的含义以及作用
刑事自诉案中反诉状,是指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已经开始的刑事诉讼程序里,以自诉案件的自诉人作为被告,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和本诉有牵连的,旨在保护自己刑事或民事上的合法权益书面申请意见。
这一诉状的提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案件当事人方面的条件。
(2) 时间方面的条件。
(3) 管辖方面的要求。
(4) 理由方面的条件。
我国《刑事法》的第173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合自诉的规定。”辩护律师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后,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对自诉人提起反诉的权利。如果被告人要求辩护律师协助其提起反诉,辩护律师经审查符合反诉条件的,应当帮助被告人制作刑事反诉状,并且按照刑事诉讼的要求和方式向受理自诉案件的人民法院递交。
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是人民法院审查并决定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的反诉案件的书面根据。如同刑事自诉状一般,它对人民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书写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也是代理律师的一项重要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