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一、 房产状况:甲方自愿将座落于濮阳市范县
的房产出售乙方,房屋所有权证书号:,房屋所有人 为:, 房屋共有人为:, 房屋建筑面积为:, 因国家政策原因,该房屋暂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甲方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抵押、无担保,产权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 并如实陈述房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户型、朝向及相邻关系。
二、 成交价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房产、配套设施 及所有家俱、电器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三、定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 万元 整;甲方收到定金并出具收条后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由乙方保管。
四、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剩余购房款人民币 (大写) 元整,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条;
五、甲方同意双方进行房屋查验的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 ,并于 购房款交付当日进行房屋查验交付,交付完毕后,甲方书写交付证明书并 将钥匙及电卡、水卡一并交给乙方,作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交付之前 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结清;自交付的次日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