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二审上诉状范文怎么写?法院介绍,在通州法院审理的案件中,“知假买假”行为较为普遍,职业打假人购买商品具有明显的索赔目的,他们通常在购买后直接到商家柜台或者电话联系经营者索要赔偿,如果经营者不予赔偿或者赔偿的金额无法达到其要求,便扬言诉至法院或者向食药监部门、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由于“知假买假”者的购买目的就是为了索赔,故经营者的赔偿能力是其购买产品时考虑的关键因素,赔偿能力强的经营者是其主要对象。对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小商贩的经营行为,“知假买假”者则通常不会关注,因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小商贩的流动性较大、赔偿能力较弱,“职业打假”者即使诉讼成功,也无法保障其能够实际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