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审法院不递交上诉状可以向一审法院领导反映此情况。一般来说,法官不会擅自不转卷。上诉案件的移送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
第二审人民法院。”即一审法院自收到当事人的上诉状之日起应当在30日内将上诉材料报送二审法院(邮寄的路途时间除外)。如果一审法院未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诉材料报送二审法院,则违反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不得上诉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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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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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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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婚姻法》,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也实行一审终审。是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而不是离婚案件。民事诉讼可以上诉的情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的实质要件,即哪些裁判可以上诉。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的
第一审判决,
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判决,以及按照
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再审作出的判决。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律图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