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一审原告):李××,男,××岁,×族, × ××市人,×××市××人厂退休工人,住本市 ××村×街×号。
被上诉人 (一审被告) :×××市××区城市建设环 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赖××,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 ××,副局长。
案由:上诉人因不服××区人民法院(××)×法行 字第 4号行政判决, 现提出上诉。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如下:
请求:
1. 撤销××区法院 (××) ×法行字第 4号 《行 政判决书》,依法改判;
2.因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失 职及在执行职务中给上诉 人造成的建楼损失, 应由被 上诉人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理由:
一 、上诉人于 19××年×月×日经被上诉人批准, 在××村×街×号自己家院内建成一座二层 东楼。 上 诉人是以审批的图纸和(××)×建字第×号《私房 建筑许可证》 为依据, 并由被 上诉人派工作人员到现 场进行勘验、画线、打桩定位后,上诉人才进行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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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 为了在 施工中不和邻居发生矛盾, 上诉人之 子李××到被上诉人办公室,当面在批准的建楼图纸 上 加盖了自己的手章, 并当场指明这
1. 15米 (见图 纸) 是西侧房檐。 被上诉人听后没做任何 表示, 也没 有往图纸上作记录说明。在 19××年×月×日,被上 诉人要求上诉人去掉西房檐 10厘米,然后在房顶上 修一个高棱,不要让雨水从西边流出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