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案件,为便于诉讼和审查,所以合并进行审理。由此看,如果民事部分不能达成协议,而需要判决的话,法院会在同一个判决书中,对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决定;如果民事部分能够达成协议,法院会作出一个民事调解书,再作出一个刑事判决书。
民事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法院调解一起附带民事纠纷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必须执行。如果对方反悔,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纠纷调解当中,需要法官主持调解,然后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然后等待调解书下达,并签收。
调解可以单独进行,不需开庭;也可在开庭当中调解。调解书下达后,无需宣判,只要双方签收,即发生效力。如果签收之前反悔,可以不签收。因此导致调解书未生效,所以法院会另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