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3、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4、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5、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6、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