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 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 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 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 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可根据当事人在取 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 ; 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 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