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市内移居 ,跨所迁移入户的:须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黑白大头照)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跨所迁入立户:须先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迁移证号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借住、临时房、租赁房及未成年人不得立户)。
注意:
1、迁入人需办身份证的应交身份照片二张,需办身份证快证的应交照片四张。
2、 因农转农、非转农市区迁移的:须持市局、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准移证),迁移证号,入户地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大头照片一张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需办理身份证的,交身份证照片二章,需办理身份证快证的交身份证照片四张。
未成年人可以不随监护人的户口一起迁移。但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建议孩子的户口是随父母一并迁移的。当然也可以父母先迁过去,孩子晚一点迁过去。
迁移条件: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父(母)申请;
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③父母全户户籍证明、子女户籍证明;
④父母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⑤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批;
3.发证。(户口准迁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一,孩子迁户口需要的证明:
1,需要看孩子迁户口的原因而定,比如离,父母离异迁户口和孩子上学迁户口,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孩子上学迁户口,一般只要提供录取通知书,以及孩子本人的户口本、户口原籍地集体出具的“户口同意迁出”证明即可;
3,如果是父母离异迁户口的,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父母身份证、离婚证等资料;
4,具体可咨询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以对方要求为准。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孩子户口随迁的,迁户口时注明孩子随迁即可):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
1、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方:
①《结婚证》
②《居民户口簿》
③落户地址的《产权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二子女方:
④《居民户口簿》
⑤《居民身份证》⑥《居民户口簿》上未记载有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2、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方:
①《结婚证》
②《居民户口簿》
③落户地址的《产权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④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证明。
二子女方:
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⑥《居民户口簿》上未记载有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