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在我国的《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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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条件,是要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有遗嘱和遗嘱扶养协议的话,要先考虑,没有的话,才能发生法定继承。《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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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些大家惯常能想到的,还包括大家想不到的,像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是可以作为继承人的,这是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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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第二顺位就不能再继承了。《继承法》第十条第一款已经明确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想要法定继承,得媳妇老公、孩子、父母都不再了,才能继承,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间平均分配,或者协商一致也可自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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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别补充,不是只有血缘关系才能法定继承,平常我们所说的私生子、养子、继子都是有继承权的,《继承法》第十条后几款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