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中国总裁(青岛)俱乐部”未经登记(批准筹备),擅自以“中国总裁(青岛)俱乐部”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现依据《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予以取缔。
青岛市民政局
2016年9月21日
(本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归档,一份交当事人)希望我对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