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接件窗口提供或自行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土地登记委托书》(限当事人办证时不能到场的情况,需提前在接件窗口当面填写委托),均1份;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
3、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4、离婚过户需离婚证与离婚协议(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离婚协议未写清楚事项的需双方到场签写补充协议(原件1份),不属于自愿协议离婚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其他特殊情况材料
四、办理程序
接件登记→收费→窗口受理、初审→审查→窗口领取证书
五、承诺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