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案件材料是审查起诉阶段提审的前提,在审查完案件材料后,审讯人员对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经有了初步判断,抢夺罪检察院提审后放人并且针对审查中发现的疑点、犯罪嫌疑人供述存在的矛盾、漏洞拟定审讯提纲。针对不同的案件,对材料有不同的审查内容:
第一类是单独犯罪案件,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如果不认罪的,审查犯罪嫌疑人前后供述之间的矛盾,是认罪后翻供还是从头到尾拒不认罪。
第二类是共同犯罪案件,审查同一犯罪事实不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相同供述与不同供述。如果是相同的供认犯罪事实的供述,就要进一步审查相同供述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均自愿作出的;如果是相同的否认犯罪事实的供述,就要进一步审查是否存在串供,是从头到尾均否认还是从某次笔录开始翻供?是同一时间翻供还是不同时间翻供?再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分析比较,判断是否客观、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