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申请人持上述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符合注销条件的→打印注销双重户口审批表→所长审查签字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县局办证大厅审核→ 申请人持上述所有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户籍民警办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4、公民有双重户口,且登记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编码等主要信息一致,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后,应通知重户当事人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的,由派出所所长审批,县局办证大厅审核后予以注销。
所需要的材料有:
①消除重复户口申请;
②原始证明双重户口材料 (例如:户口薄、常表、户籍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