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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居住的经济适用房要被拆迁了,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按规定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呢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8-06-06 海南省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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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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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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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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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以上是规定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的解答
    全文
    10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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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土地出让金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资成本,进行估算投资效益。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
    全文
    9 2020-11-17 19: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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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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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1、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2、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回迁后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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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况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退赃能否得到缓刑的问题,其具体决定取决于多种因素。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盗窃行为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应当被判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在这个前提下,如果罪犯能够表现出良好的悔过诚意,积极主动地尽全力归还所有赃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那么他便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宽恕和对待。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盗窃行为涉及到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盗窃金额达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标准,那么即便罪犯已经尽力退赃,也无法获得缓刑的机会。
此外,缓刑的适用对象通常是那些承认自己罪行,并且愿意接受改造的犯罪分子。
因此,如果罪犯在盗窃过程中没有退还赃物,那么他们通常难以获得缓刑的机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提到的“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实际上是指宣告刑,而非法定刑。
对于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罪犯,则不能适用缓刑。
在盗窃罪的审判中,如果罪犯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第一,实施盗窃行为的次数不超过五次,盗窃金额累计不超过1万元,并且已经退还赃物并积极缴纳罚金;
第二,实施盗窃行为的次数不超过三次,盗窃金额累计不超过2万元,并且具备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已经退还赃物并积极缴纳罚金;
第三,初次犯罪或者偶然犯罪,盗窃金额不超过3万元,并且具备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已经退还赃物并积极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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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的?
1、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2、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回迁后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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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辞退n加1如何计算补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辞退员工给予"N+1"经济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根据员工在企业中所工作的期限,以每满一年为单位,需要额外支付其一个月的薪水作为经济赔偿金;
其次,对于那些在企业中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其应得的经济赔偿金;
最后,如果员工在企业中的工作时间还不到六个月,那么企业需额外支付其半个月的薪水作为经济赔偿金。
这里所提到的月薪,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在经济赔偿金的计算过程中,"N+1"中的"N"代表了员工在企业中所工作的年限,而"1"则是因为企业未能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因此需要额外支付的代通知金。
如果员工并无任何过失,那么企业就应该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经济赔偿金,即每满一年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水,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还不到六个月的员工,只需额外支付半个月的薪水即可。
辞退是指企业通过某种方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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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的?
1、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2、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回迁后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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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拖了一个月才让走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员工与公司双方就离职事宜达成共识之后,员工有权随时离开公司,无须受制于通常所规定的三十天的提前期限制。
2.若员工未能与公司达成协商或协商结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员工可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书面辞呈。
无论公司是否批准该申请,只要按照上述方式进行通知,即可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3.若公司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制员工继续工作,或者公司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强行要求员工从事危险作业,甚至对员工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在此情况下,员工无需经过协商程序,亦无需事先通知公司,便可立即提出辞职。
4.对于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而言,在决定离职之时,除需依照法律法规顺利解除劳动关系之外,还可因公司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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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生建设项目怎么使用土地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被征收土地原有的使用目的进行补偿。
对于耕地的补偿费用,它包含了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以及地上附属物及青苗补偿金。
在制订区域性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土地原来的使用目的、土地资源情况、土地产出价值、土地区域位置、土地供需关系、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等多重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年对此进行调整或重新发布一次。
其次,经过对划定范围内的实际用地面积进行精准计算,然后将其转换为“亩”这样的单位面积,最终才能确定该土地的相应补偿费用。
此外,还涉及到青苗补偿费用。
在土地征收片区的地上附属物中,通常包括但不仅限于苹果树、梨树、花椒树等多种植物。
其中,苹果树的补偿金额相对较高。
而其他类型的地上附属物中,最具价值的可能就是闸塘、坑塘、浅井这三类。
当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同时他们的房屋也面临拆迁时,政府将会向他们提供安置补偿费用,通常以每月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
具体的补偿金额则需要依据土地征收后的实际面积来计算,计算单位通常采用平方米作为计量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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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是多少
经济适用房如果是集资建房性质或者是回迁房的话,一般需要缴纳百分之三的土地出让金。但如果是按商品房处理的话,那么是不需要支付百分之三的出让金的。同时不同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不同,出让金标准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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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死亡抚恤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务员退休之后不幸去世,其家属将获得以下两笔相关赔偿:
1、丧葬补助金,金额相当于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2、亲属抚恤金,根据在职期间的工资标准,以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依靠死者生前供给主要生活来源并丧失劳动力的直系亲属们。
这其中,符合条件的配偶每月可领取对应40%的份额,其余亲属则按各自情况领取对应30%或20%的份额,对于失去父母或子女的孤寡老人或孤儿,他们的抚恤金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水平。
关于亲属的具体范围,则需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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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100平多少钱?
土地出让金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当地规定来进行确定,一般人来说100平的土地出让金按照平均地价的40%来进行计算。如果是涉及到划拨土地成本价格是最高占土地价格的60%。然后还需要将成本价变成市场价格,才能够确定好相关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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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第一个步骤是确保当事人之间已经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
其次,股权转让人需要获得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股东确认同意其转让股权,同时还需要取得其他所有股东承诺放弃自己的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接着,双方应当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然后,股权转让者应在上一步骤完成后,即刻注销原股东持有的出资证明书,并向新的股东出具新的出资证明书,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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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房地产纠纷律师费用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诉讼费用主要包含两大组成部分:
首先,案件受理费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
其次,还有其它各类诉讼费用。
房产纠纷作为一种常见的财产案件类型,其案件受理费会根据争议涉及的金额按照一定的比率进行相应的收取:
对于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争议标的额,须每起案件支付50元人民币作为案件受理费;
若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2.5%的比率进行收费;
当争议标的额超过10万元但未达到20万元时,则需要按照2%的比率进行收费;
而当争议标的额介于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时,则需按照1.5%的比率进行收费;
当争议标的额超过50万元但未达到100万元时,则需要按照1%的比率进行收费;
当争议标的额介于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时,则需按照0.9%的比率进行收费;
当争议标的额介于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时,则需按照0.8%的比率进行收费;
当争议标的额介于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时,则需按照0.7%的比率进行收费;
当争议标的额介于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时,则需按照0.6%的比率进行收费;
当争议标的额超过2000万元时,则需按照0.5%的比率进行收费。
除此之外,通常还需要支付其他各类诉讼费用,如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以及财产保全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
案件受理费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合同转让的三种类型具体是哪三种
[律师回复] 解析:
合同转让的种类主要包括:
首先,根据合同转让的范围大小,可以将其划分为合同的整体转让与合同的部分转让两种形式。
其中,合同的整体转让,即为当事人将合同所规定的所有权利、义务或者仅将合同义务全权转让给第三方;
而合同的部分转让则是指当事人将合同所规定的部分权利、义务或者仅将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其次,根据合同转让的具体内容,我们还可以将其细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义务的合并转让三种情况。
其中,合同权利的转让,也被称为合同债权的转让,是指当事人将其所拥有的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而合同义务的转让,则被称作合同债务的担负,是指当事人将其所承接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至于合同权利义务的合并转让,亦被称为合同权利义务的一般转让,是指当事人将其所拥有的全部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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