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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议你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找律师代理,或者看到律师代理的广告的时候,按照广告上的地址去找相关律师事务所,千万不要只根据电话联系。因为只有你亲自去了,才知道是否真的属于律师事务所,有的广告虽然以律师的名义打出去的,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律师(有的是法律服务所,或者法律服务部,并不是搞歧视,很多时候专业水平和责任心都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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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相关律师签订《代理合同》后,很多事情不需要你亲自办理,如起诉、领取传票、提交证据、财产保全、领取法律文书等事宜都可以交由律师办理。你最多只跑两次(一次在起诉状上签字、一次开庭),当然,开庭的时候也可以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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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律师资质的问题,我觉得只要在律师事务所找律师,资质都没有问题,只要在律师事务所,没有律师资格证的人不敢冒充律师(其他非律所的地方就不好说)。至于办事效率,只要是有责任心的律师,都会尽心尽力的去办理,不会无故搁置的。很简单的道理,从内心来讲,律师也希望很快办理完每一个案件,这样可以接下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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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律师执业准则,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体现律师执业价值之事。任何行业都会有少数害群之马,虽然说律师行业也不例外,但我相信绝大多数律师都是负责任的,不会拿自己的执业声誉去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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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作为执业律师,交通事故案件对于每个律师来讲都是最基本的案件类型,所以,也没有必要去找什么专门做交通事故的律师,只要执业年限在3年以上的律师都可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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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即使采取风险代理,也是需要先行支付一定的前期费用的,并不是完全等案件结束了才支付代理费,这对于律师来讲存在一定风险的,律师一般不会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