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故意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打架受治安处罚后 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致人死亡的,或者致人重伤手段特别残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