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管理处罚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警告,是一种精神罚,警告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2、罚款,是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以支付一定金钱义务的处罚,一般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对于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3、行政拘留,是短期内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分为5日以下、5日以上10日以下、10日以上15日以下三个档次,拘留处罚只能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是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经取得的行政许可证,其处罚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二、关于警告:
警告,行政处罚中精神罚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指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促使其引起应有的重视和警惕,尽力避免再犯。
警告一般适用于情节轻微或未构成实际危害结果的违法行为。警告属于处罚最轻的一种。警告的适用极为普遍。警告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当违洼法行为比较严重时,则可以同时适用警告以外的其他处罚形式。警告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必须向本人宣布并送交本人。治安处罚中的警告决定书还须同时交给受处罚人所在单位和常驻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