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级:
5.7.1定级原则: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7.2七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7.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七级。
5.9九级:膝关节韧带损伤术后关节不稳定,伸屈功能正常者。
5.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5.10十级: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5.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