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立案庭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民事不予立案的裁定书或将案件移送到审判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七条 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各人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在具体办理民事不立案也要出裁定书吗 时,还需具体咨询当地专业的律师,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您具体分析,给您提供最专业直接的法律帮助。